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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凭什么认为单就技术层面上讲, @base 完胜 @RobinhoodApp Chain? 做最坏情况的假设,对比两者之间的风险处理机制: 1/ 团队恶意升级合约,想要冻结、转移L2 链上资产; Robinhood Chain: 团队控制的3个多签,2个签名通过即可;(2/3) Base: 团队控制的6个多签,最少3个通过 + 外部安全委员会SC 的12个多签,最少8个通过;2者缺一不可;(3/6 + 8/12) 2/ 官方运行的排序器主动作恶/ 被动下线,L2 交易无法执行,资金被锁; Robinhood Chain: 无能为力; Base: 任何用户均可以绕过排序器直接向以太坊L1 提交交易,促成交易实现L2 资金的退出; 3/ 黑客伪造错误的状态根并发送到L1,试图欺骗挑战者盗取L2 链上资金; Robinhood Chain: 只有官方授权的2个白名单EOA 账户有权挑战,容错率极低; Base: 挑战者的角色是无需许可的,任何人都有资格挑战。 好了,不说了,再说又要被造谣收了Base 广告费了。(yyy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