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高院发布案例,虚拟货币借贷合同无效且应赔偿成本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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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广州日报报道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2025 年度商事金融十大案例,明确虚拟货币借贷合同无效。2023 年7 月,常某向晋某借款 1枚虚拟货币,晋某以 22.82 万元购得 1.14 枚虚拟货币后交付。广州中院判决认为,借条中关于币价波动的约定无效,常某未归还虚拟货币应赔偿财产损失,损失以晋某取得虚拟货币的成本价即 19.96 万元认定。
据广州日报报道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2025 年度商事金融十大案例,明确虚拟货币借贷合同无效。2023 年7 月,常某向晋某借款 1枚虚拟货币,晋某以 22.82 万元购得 1.14 枚虚拟货币后交付。广州中院判决认为,借条中关于币价波动的约定无效,常某未归还虚拟货币应赔偿财产损失,损失以晋某取得虚拟货币的成本价即 19.96 万元认定。